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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衢山镇龙门海塘配套闸站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09 浏览次数: 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岱山县衢山镇龙门海塘配套闸站已由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岱发改批【2018】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岱山县金源水利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岱山县衢山镇

2.2 项目概况:龙门海塘位于岱山县衢山镇高涂社区,海塘总长481m,海塘挡潮标准为50 年一遇高潮位遭遇50 年一遇风浪,按允许越浪设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泵站、管理房、上下游河道挡墙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本工程等级为Ⅲ等,其中泵站设水泵3台,泵站底板高程-2m,排涝设计流量为10.5m3/s,为中型泵站。本工程建安投资约741.5047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期和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为21个月;其中施工期为9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 招标控制价:18.5万元,下浮率为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总监资格: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项目班子其他监理人员(不含总监)最低配备: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员1人,并持有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

3.5 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成员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须无正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按浙水建[2010]33号文件执行。

3.7投标人及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按照舟水围发[2013]53号《舟山市水利施工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公示办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公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身份证参加报名,同时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评价证书复印件;(4)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岱山水利网(http://www.ypn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岱山县金源水利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岱山县农林水利围垦局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联系人:朱士良  联系电话: 13588471604、0580-25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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